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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花镇情感网  2019-08-08 阅读数:1122

婚姻 法新规定出炉,不管婚姻中发生什么,总有法律为你保驾护航,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关于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有哪些相关规定?

关于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三条:

婚姻法新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遭遇婚姻危机无所适从?个案分析&实战指导,花镇情感导师助力你☞ 修复婚姻 裂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十三条:

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十五条:

婚姻法新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二十四条:

婚姻法新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遭遇情感危机面临分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中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深陷情感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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