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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来源: 花镇情感网  2019-03-15 阅读数:5956

当一段婚姻关系走到了尽头,夫妇两人在离婚时,大多数人会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2019年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想知道更多的小伙跟 花镇情感小编 来了解一下吧。

2019年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2019年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节录)

1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另一方请求离婚财产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妇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妇共同欠债等严重损害夫妇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另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妇另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妇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人约定将另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处理之前撤销赠与,另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另一方爸妈出钱为孩子购买的资产,产权处理在出钱人孩子名下的,可根据

2、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孩子另一方的赠与,该资产应认定为夫妇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两人爸妈出钱购买的资产,产权处理在另一方孩子名下的,该资产可认定为两人根据各自爸妈的出钱份额按份共有,但本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妇另一方婚前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妇共同财产还贷,资产处理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资产由两人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断该资产归产权处理另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处理另一方的个人欠债。两人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处理另一方对另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用夫妇共同财产出钱购买以另一方爸妈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处理在另一方爸妈名下,离婚时另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妇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购买该房屋时的出钱,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妇另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另一方请求根据夫妇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婚后以夫妇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妇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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