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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来源: 花镇情感网  2018-11-19 阅读数:1098

婚姻 生活中双方感情破裂或是其他原因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走法院离婚程序。起诉离婚是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法院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法院离婚程序

1、审查起诉阶段

1.1、原告提交法院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的副本;

1.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审查过程;

1.3、由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并受理有关文件的决定,否则返回的文件和材料,原告,并告诉拒绝的理由。

法院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2、答辩阶段

2.1、法院决定提交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五天内送达被告人,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

2.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之日起。被告不响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作出决定像往常一样。如果被告确实非个人的原因,不会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可以告诉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的决定的延伸。

3、审判阶段

这阶段的离婚诉讼,主要是通过审查证据,对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质性阶段。它包括以下步骤:

3.1、法庭调查;

3.2、法庭辩论;

3.3、法官主持调解;

3.4、如果调解不成的,判决。

相较于一般人离婚,军人离婚的程序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

二、军人离婚程序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程序首先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情况下,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后,方可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

军人离婚的程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

2.1、首先,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过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2、如果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者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3.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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